桂建管〔2017〕97號
各有關單位:
現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招標文件范本(2017年版)》修訂內容(詳見附件),請各單位知悉。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招標文件范本(2017年版)》修訂內容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招標文件范本
(2017年版)》修訂內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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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修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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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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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2、其他要求”內容修改為 “□允許檢測機構依法分包,□不允許檢測機構依法分包”。(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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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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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1.1(2)中,“檢測資質證書副本或備案登記證書”修改為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副本”。(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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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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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 2中,“投標報價形式”內容修改為 “□工程量清單報價;□費率報價;□固定總價報價;□固定綜合單價報價”。(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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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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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1.1中,“資質等級”修改為“資質范圍”。(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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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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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1.2中,“工程質量”修改為“服務要求”。(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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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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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1分值構成,修改為“技術文件分值:55 分,商務文件分值:45 分”。(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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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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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1)技術文件評分標準中,“合格標準”內容修改為“技術標得分達到或超過33分的,技術標評審為合格”。(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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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1)技術文件評分標準中,“(1)檢測方案(15分)”修改為“(1)檢測方案(20分)”。(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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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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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中,經評審的合理低價的確定方法第(1)項“有效報價范圍:為投標總價低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內容修改為“有效報價范圍:為投標總價(費率)低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費率)”;第(2)項“將有效報價范圍內的投標人,按其投標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排出名次”內容修改為“將有效報價范圍內的投標人,按其投標總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采用費率報價時按折扣費率由低到高的順序,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報價時按投標單價與暫定數量計算得到的投標總價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排出名次”。(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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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中,投標報價評分標準“方法一”內容修改為“某有效投標人價格分=(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某投標人報價)×30分。(大于30分的按30分計)”。(P21、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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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中,投標報價評分標準“方法二”第“(2)”項內容修改為“(2)某有效報價投標人價格分=某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得分×30%!。(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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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中,“投標人的能力和信譽、類似檢測項目業績(滿分20分)”修改為“投標人的能力和信譽、類似檢測項目業績(滿分15分)”。(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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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中,“投標人的能力和信譽、類似檢測項目業績”第“2”項內容修改為“2、能力和信譽情況:投標截止日前36個月內獲得國家級檢測行業獎勵的每次得2分,投標截止日前24個月內獲得自治區級檢測行業獎勵的每次得1分; 投標截止日前24個月內參與編寫檢測類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每參與一項得2分,參與編寫檢測類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每參與一項得1分;”。(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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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中,修改為“3、不良行為記錄:在投標截止日前24個月內投標人存在因被自治區住房城市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或設區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立案查處的,每次扣3分。在投標截止日前12個月內被設區市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在投標截止日前24個月內參加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組織的檢測能力驗證活動結論為“離群”或參加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檢測能力驗證活動結果為“不滿意”且被責令整改的,每項扣1分。無不良行為記錄的得6分。不良行為記錄和能力驗證活動結果的信息以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協會網站(http://www.gxcic.net/gxjcxh/)公布的為準,當評標場所缺乏查詢條件時,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查詢并保證查詢結果的真實性?鄯植辉O下限。第2、3項合計最高分為10分,合計最低分為0分!。(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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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協議書“六、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中的“簽約合同價為(大寫): (¥ )”修改為“簽約合同總價為(大寫): (¥ )或合同固定折扣費率為 %”。(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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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條件4.1.1條款,修改為“乙方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并刪除“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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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條件4.2.3條款,修改為“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并刪除“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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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條件5.8檢測進度款支付中,首付款支付比例由“30%”修改為“(0~40)%”,第二次付款支付比例由“50%”修改為“(0~50)%”,最后付款的支付時間修改為“檢測工作量完成100%,最后一批報告提交前(如為政府財政項目,可約定為“檢測工作量完成100%,檢測費用結算后15個工作日內”)”。 (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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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商務文件的“投標函”格式中“我方的投標報價為 ”修改為“我方的投標總報價(或投標折扣費率)為 ” (P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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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商務文件的“3、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修改為“3、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時)或投標報價表(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報價時)”(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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